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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

唐 · 白居易浏览 1 次

长cháng安ān多duō大dà宅zhái,列liè在zài街jiē西xī东dōng。

往wǎng往wǎng朱zhū门mén内nèi,房fáng廊láng相xiāng对duì空kōng。

枭xiāo鸣míng松sōng桂guì树shù,狐hú藏cáng兰lán菊jú丛cóng。

苍cāng苔tái黄huáng叶yè地dì,日rì暮mù多duō旋xuán风fēng。

前qián主zhǔ为wèi将jiāng相xiāng,得dé罪zuì窜cuàn巴bā庸yōng。

后hòu主zhǔ为wèi公gōng卿qīng,寝qǐn疾jí殁mò其qí中zhōng。

连lián延yán四sì五wǔ主zhǔ,殃yāng祸huò继jì相xiāng钟zhōng。

自zì从cóng十shí年nián来lái,不bù利lì主zhǔ人rén翁wēng。

风fēng雨yǔ坏huài檐yán隙xì,蛇shé鼠shǔ穿chuān墙qiáng墉yōng。

人rén凝níng不bù敢gǎn买mǎi,日rì毁huǐ土tǔ木mù功gōng。

嗟jiē嗟jiē俗sú人rén心xīn,甚shèn矣yǐ其qí愚yú蒙méng。

旦dàn恐kǒng灾zāi将jiāng至zhì,不bù思sī祸huò所suǒ从cóng。

我wǒ今jīn题tí此cǐ诗shī,欲yù悟wù迷mí者zhě胸xiōng。

凡fán为wèi大dà官guān人rén,年nián禄lù多duō高gāo崇chóng。

权quán重chóng持chí难nán久jiǔ,位wèi高gāo势shì易yì穷qióng。

骄jiāo者zhě物wù之zhī盈yíng,老lǎo者zhě数shù之zhī终zhōng。

四sì者zhě如rú寇kòu盗dào,日rì夜yè来lái相xiāng攻gōng。

假jiǎ使shǐ居jū吉jí土tǔ,孰shú能néng保bǎo其qí躬gōng。

因yīn小xiǎo以yǐ明míng大dà,借jiè家jiā可kě喻yù邦bāng。

周zhōu秦qín宅zhái殽yáo函hán,其qí宅zhái非fēi不bù同tóng。

一yī兴xīng八bā百bǎi年nián,一yī死sǐ望wàng夷yí宫gōng。

寄jì语yǔ家jiā与yǔ国guó,人rén凶xiōng非fēi宅zhái凶xiōng。

关于作者 · 白居易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下邽人。贞元中,擢进士第,补校书郎。元和初,对制策,入等,调盩厔尉、集贤校理,寻召为翰林学士、左拾遗,拜赞善大夫。以言事贬江州司马,徙忠州刺史。穆宗初,征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复乞外,历杭、苏二州刺史。文宗立,以秘书监召,迁刑部侍郎。俄移病,除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拜河南尹。开成初,起为同州刺史,不拜,改太子少傅。会昌初,以刑部尚书致仕。卒赠尚书右仆射,谥曰文。自号醉吟先生,亦称香山居士。与同年元稹酬咏,号元白;与刘禹锡酬咏,号刘白。长庆集诗二十卷,后集诗十七卷,别集补遗二卷,今编诗三十九卷。 白居易字乐天,其先太原人,后迁居下邽。贞元十六年擢进士第,元和初又擢才识兼茂、明于礼用科。任左拾遗,出为江州司马,历刺杭、苏二州,以刑部尚书致仕。会昌六我卒,年七十五。补诗二首。(复出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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