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ī yè ]1.谓主管世子学业教育。2.学官名。3.指唐张籍。
[ sī yè ]1.主管夜间的报时。2.借指鸡。
[ sī yí ]举行典礼或召开大会时主持仪式的人。
[ sī yù ]1.掌管刑狱的官员。2.元刑部设司狱司,明因之。
[ liáo sī ]1.各衙署长官。《文选·潘岳<西征赋>》:“凡厥寮司,既富而教。”张铣 注:“百寮主司,能使人富而又教之。”2.寺僧中替长老管事的人。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七章第二节:“德高年长的大僧称为长老,居在方丈,表示只住一间小屋。长老的随从人称为侍者,替长老管事的人称寮司。”
[ liú sī ]唐 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宋 因之。唐 高适《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前年持节将 楚 兵,去年留司在 东京,今年復拜二千石,盛夏五月西南行。”刘开扬 笺注:“唐 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唐 韩愈《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 孝权 ﹞迁留司虞部员外郎。”方崧卿 注:“谓分司 东都 也。”宋 王禹偁《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之八:“曾拜四章辞相府,又陈三表罢留司。”
[ mù sī ]1.监督举发。2.管民政的地方官。
[ pàn sī ]古代官名。唐 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旧唐书·职官志一》:“镇军满二万人以上诸曹判司。”唐 白居易《自吟拙什因有所怀》诗:“趁向 江陵 府,三年作判司。”宋 陆游《送子龙赴吉州掾》诗:“判司比 唐 时,犹幸免笞箠。”
[ nèi sī ]1.北朝魏孝文帝所置宫中女官名。2.宋代内侍省所属内东门司、合同凭由司、军头引见司等的统称。3.诸王府的属官。
[ pìn jī sī dàn ]母鸡报晓。旧时比喻妇女窃权乱政。同“牝鸡司晨”。
[ rén mìng guān sī ]指有关杀人或因故使人致死的事件的诉讼。
[ shè sī ]主管社仓储粮之官吏。《隋书·食货志》:“收穫之日,随其所得,劝课出粟及麦,於当社造仓窖贮之,即委社司,执帐检校,每年收积,勿使损败。”《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元年》:“冬十月乙亥,辽 詔诸道置义仓,每岁秋社,民随所穫出粟庤仓,社司籍其目,岁俭,发以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