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ì zǒu ]1.因回避而走开。2.因避害而逃跑。
[ bì zuì ]1.避免获罪;惧怕获罪。2.谓犯罪者逃避惩处。
[ gù bì ]顾虑避忌。《魏书·良吏传·窦瑗》:“瑗 案法推治,无所顾避,甚见讎疾。”宋 范仲淹《答手诏条陈十事》:“为国家诸事建明,不得顾避。”《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元年》:“竦(夏竦)任西事,依违顾避,久之无功。”
[ huì bì ]亦作“讳辟”。隐匿回避。汉 董仲舒《春秋繁露·玉英》:“《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以有讳也。故诡 晋文 得志之实,以代讳避致王也。”晋 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序》:“三曰婉而成章,曲从义训,以示大顺,诸所讳辟,璧假 许 田之类是也。”元 黄溍《日损斋笔记·辨史》:“汉文帝 纪年有 后元,景帝 有 中元,有 后元。葛胜仲 曰:‘谓之后,则疑若有极,乃不讳避,何耶?’”
[ méi bā bì ]同“没2巴鼻”。金 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四:“一刻儿没巴避抵一夏,不当道你箇日光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