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ái zhèng ]1.致仕;辞官。《新唐书·段文昌传》:“俄拜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未踰年,自表还政。”宋 曾巩《殿中丞致仕王君墓志铭》:“至年七十,遂上书还政,迁太子中舍。”宋 吕诲《奏乞致仕表》:“爰思逃禄以偷生,不俟引年而还政。”2.归政;交权。宋 曾巩《慈圣光献皇太后挽词状》:“﹝皇太后﹞在先帝之世,从权当国,既而还政以时,明识独见,出处应理。”宋 吕珪《皇太后付中书门下还政书》:“去岁两曾降手书还政,辅臣等并於皇帝御前纳下。”
[ hái zhí ]亦作“还值”。偿还价值。《后汉书·光武帝纪下》:“詔 益 凉 二州奴婢,自八年以来自讼在所官,一切免为庶人,卖者无还直。”《宋书·颜延之传》:“坐启买人田,不肯还直。”《古今小说·张道陵七试赵昇》:“又一日,真人分付 赵昇 往市上买绢十匹。赵昇 还值已毕,取绢而归。”清 石钧《刈麦行》:“向人称贷过残年,许到春收倍还直。”
[ hái zhí ]1.犹复职。《后汉书·陈忠传》:“元初 三年有詔,大臣得行三年丧,服闕还职。”《新唐书·刘审礼传》:“有詔 审礼 徇忠以没,非有罪,宜各还职。”《宋史·王安礼传》:“绍圣 初,还职,知 永兴军。”明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十一:“其餘不满贯当流徒杖者,如旧赎罪还职。”2.还归而就职。《北史·来护儿传》:“十八年,詔追入朝,赐以宫女、宝刀、骏马、锦綵等物,仍留长子 楷 为千牛备身,使 护儿 还职。”
[ hái zhì ]归来;回到。《国语·楚语上》:“师还至,则以王如 庐,庐 戢黎 杀二子而復王。”《史记·大宛列传》:“引兵而还,往来二岁,还至 敦煌,士不过什一二。”南朝 梁 任昉《奏弹刘整》:“当伯 天监 二年六月从 广州 还至,整 復夺取。”《百喻经·为熊所啮喻》:“困急出林,还至伴边。”《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 商功父 ﹞就空中还至 贺州,到了家里。”
[ hái zhì ]指古代谏官规谏、纠正皇帝制书中的违误过失。
[ hái zhì ]恢复丽质;回复年轻。南朝 梁 江淹《丽色赋》:“亦可驻髮还质,驂星驭龙,蠲忧忘死,保其家邦。”胡之骥 注:“还质,反颜如童质。”
[ hái zhì ]亦作“还挚”。古人执礼求见,被求见的人表示地位相等,不敢当而归还其礼物。
[ hái zhōu ]1.循环。2.四周,周围。
[ huán zhū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先时宰守并多贪秽,诡人採求,不知纪极,珠遂渐徙於 交阯郡 界。於是行旅不至,人物无资,贫者饿死於道。
[ huán zhū dòng ]洞名。在 广西 桂林 伏波山 麓。该洞三面穿透,曲折清幽。洞壁石刻甚多,其中有 唐 代佛像,宋 代画像等。
[ huán zhū fǎn bì ]宝物失而复得。
[ huán zhū hé pǔ ]比喻东西失而复得或人去而复回。
[ huán zhū mǎi dú ]比喻没有眼力,取舍不当。同“买椟还珠”。
[ huán zhū shǒu ]《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合浦 产蚌珠,因地方官贪污,采求无厌,蚌珠迁至界外 日南 地方。后 孟尝 任太守,革除前弊,去珠复还。后以“还珠守”指清廉的地方官。唐 杜牧《春日言怀寄虢州李常侍十韵》:“今日还珠守,何年执戟郎?”
[ huán zhū tíng ]亭名。在 合浦县(旧属 广东,现属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