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ú lí ]幸福。南朝 梁 沉约《梁三朝雅乐歌·需雅》:“其德不爽受福釐,於焉逸豫永无期。”宋 王安石《尚书户部郎中张瓌知制诰》:“而均福釐於在位,疏远微贱无遗者矣。”《续资治通鉴·元泰定帝泰定四年》:“此所以通精诚,逆福釐,生蒸民,阜万物,百王不易之礼也。”
[ jiǔ lí ]对酒类征收的厘金。《清会典事例·户部·直省厘局》:“光绪 十一年奏准,陕西省 岐山、郿县、蒲城、韩城 四卡,岐山 专收酒釐,郿县 於酒釐外,兼收百货土釐。”参见“厘金”。
[ lí cì ]整理编次。清 王韬《<弢园文录外编>自序》:“因取歷年来存稿稍加釐次,授诸手民。”
[ lí dìng ]1.整理订正。鲁迅《集外集拾遗·<劲草>译本序》:“爰加厘订,使益近于信达。”2.制订。邹韬奋《三十年前的民主运动》:“﹝ 梁任公 ﹞对立宪加紧活动,提出四项政纲,即……(二)厘订法律,巩固司法权的独立。”3.整理订定。《清史稿·时宪志一》:“﹝ 汤若望 ﹞言:‘臣於 明 崇禎 二年来京,曾依西洋新法釐订旧历。’”清 赵克宜《重订增补<类腋>凡例》:“姚氏 原书诸未尽善之处,既为详加釐订,新增者成於锋鏑之餘,疵顈在所难免。”朱自清《论国语教育》:“陆先生 是主张‘整理国字’使之合理化,科学化,统一化,正确化,非从速釐订标准字不可。”
[ lí háo ]亦作“釐豪”。毫厘。形容极小。《宋书·恩倖传·徐爰》:“而諂侧轻险,与性自俱,利口谗妄,自少及长,奉公在事,釐豪蔑闻,初无愧满,常有闚进。”明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八:“自二十九年勘缓以至于今,实未尝有釐毫之输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