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àn jù ]指据以定案或定罪的文字材料。《宋史·吴育传》:“杨仪 尝为三司判官,近自御史臺移劾都亭驛,械缚过市,人人不测为何等大狱。及闻案具,乃止请求常事。”
[ àn jù ]1.犹安定。谓庇护。2.依据。3.旧式公文中引述下级官署来文的起头用语。简称“据”。
[ àn lì ]某种案件的例子:经济~。典型~。~分析。
[ àn mài ]1.切脉,诊脉。2.依据脉息。
[ àn mó ]医疗方法之一。用手在人身上推、按、捏、揉,以促进血液循环,调整神经功能。
[ àn qíng ]案件的情节:~复杂。分析~。
[ àn shěng ]察看,验证。《汉书·元帝纪》“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颜师古 注引 汉 应劭 曰:“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县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唐律疏议·名例五·同职犯公坐》:“自餘官以下案省不觉,并得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