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huān mén rén mín fǎ yuàn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 zhǔn fǎ ]1.供人遵循的法度、仿效的模式。2.以“准”调和乐律的方法。
[ zhù fǎ ]古代借民力助耕公田的一种劳役租赋制度。据说始行于 殷 代。
[ zōng fǎ ]1.旧时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制度。~社会。2.师法;效法:他的字~柳体。
[ zōng fǎ shè huì ]实行宗法制度的社会。亦以泛称封建社会。瞿秋白《乱弹·红萝卜》:“十二年前的‘五四’运动前后,反对宗法社会的运动还是大逆不道的。”胡适《我对于丧礼的改革》:“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朱自清《海行杂记》:“他们的结团,是宗法社会而兼 梁山泊 式的:所以未可轻侮,正和别的‘宁波帮’一样。”
[ zǐ yáng shū fǎ ]南宋 朱熹 与其门人据 司马光《资治通鉴》、《举要历》和 胡安国《举要补遗》等书,撰《通鉴纲目》一书。意在用《春秋》笔法“辨名分,正纲常”。《资治通鉴》对 三国 史事,据 曹魏 纪年,朱熹 改据 蜀汉 纪年,以宣扬正统观念。朱熹 别名 紫阳,故称其笔法为“紫阳书法”。书法,指史笔。《三国演义》第八五回:“堪嘆 黄权 惜一死,紫阳 书法不轻饶。”
[ zǔ zōng chéng fǎ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
[ zǔ zōng fǎ dù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
[ zǔ zōng jiā fǎ ]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
[ zhì fǎ ]1.谓使法制完善。2.谓至高无上的法律。3.谓最神妙的佛法或法术。
[ zhèng yīn fǎ ]也叫“读音法”。共同语读音的规范。消除异读,确定每个字的读音。现代汉语以 北京 语音为标准音。
[ zhuǎn bān fǎ ]宋 代漕运方式之一。起源于 唐。开元 二十二年(公元734年),裴耀卿 于古 汴河 口筑 河阴仓,使 江淮 地区漕粮运此纳贮,候水转运,经 黄河、渭水 至 长安,为转般法之始。宋 因 汴河 春、冬不能通航,直运漕船沿途又多延搁,为保证京师(开封)粮食等物资供应,自 开宝 五年(公元972年)起,陆续在漕运路上 泗、楚、真、扬 四州(州治今 安徽 泗县、江苏 淮安、仪征、扬州 等地)分设转般仓,卸纳东南六路漕粮,再换船转运至京师。实行后六路所需淮盐也可利用回空船只。嘉祐 后,官船数量减少,雇人运输的须要长年运输,吏卒运输的又多侵盗,熙宁 后转般法渐为直达法替代。嗣后时复时废,或两法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