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ì zhǔ ]1.某些刑事案件(如偷窃、抢劫等)中的被害人。2.旧指办理婚丧喜事的人家。
[ shì zhuàng ]1.事实情况。2.犹行状。3.指诉状所陈之事。
[ shù shì ]1.种植草木之事。2.建立事业。
[ sǐ shì ]1.指为国事而死。2.也指为国事而死的人。
[ lǐng shì ]一国派驻他国某城市或某地区的代表。一般有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受本国外交部和本国驻该国外交代表领导。其职责主要是负责保护领事区域内本国的国家利益和本国公民、法人的正当权益,管理本国侨民和贸易、航运等事务。领事享有一定的特权与优遇。
[ 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一些半殖民地国家攫取的非法特权之一。即帝国主义国家的侨民在居留国犯罪或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时,居留国法庭无权审判,只能由该国的领事裁判。
[ lǐng shì guǎn ]一国政府驻在他国城市或某地区的领事代表机关。
[ lián shì ]1.联合处理事务。2.同僚;同事。3.相连记事。
[ mó shì ]1.佛教指成道的障碍。2.佛教指佛教之外的其他宗教的法事。
[ qī qī shì biàn ]1937年7月7日,日本侵略军突然向我国北平(今北京)西南卢沟桥驻军进攻,驻军奋起抗击,抗日战争从此开始。这次事变叫做七七事变。也叫卢沟桥事变。
[ qī shì ]1.古代治国的七件大事。指祭祀、朝觐、会同、宾客、军旅、田役、丧荒。2.指天、地、民与四时之务。3.唐代武官随身佩带的七件东西。指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噦厥、针筒、火石。4.同“七件事”。
[ qī shì ér ]亦作“七事子”。亦作“七事家”。犹言七处,七块。
[ qī shì jiàn ]指人体的头、胸、腹和四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