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í jú ]1.旧时管理征收厘金的机关。局下设卡,卡又有分卡、巡卡。2.见“釐金局”。
[ lí juān ]1.即厘税。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一章第三节:“1853年刑部侍郎 雷以諴 在 扬州 帮办军务,为筹措 江 北大营的军饷,在 仙女庙 等地创办厘捐。”2.又称厘金、厘金税。晚 清 实行的一种行商税。在水陆要隘设立关卡,征收过往商品百分之一的捐税,百分之一为厘,故名。《清史稿·食货志六》:“釐金抽捐,创始 扬州 一隅,后遂推行全国。咸丰 三年,刑部右侍郎 雷以諴 治军 扬州,始於 仙女庙 等镇创办釐捐。”《文明小史》第十五回:“国家不裁釐捐,这些弊病总不能除的。”郑观应《盛世危言·税则》:“迨后天下多事,始创榷货抽釐之制,藉资军餉。釐捐最旺时,岁收二千万。”
[ lí mǐ ]长度单位,1厘米等于1米的1/100。公制长度单位的厘米旧称公分。
[ lí rán ]1.形容有条理。汤一鹗《论裁撤领事裁判权之预备》:“审判厅立,不特与行政事宜厘然各别,即司法中刑、民各事亦当分庭而理。”2.清楚,分明。《明史·选举志序》:“是四者(学校、科目、荐举、銓选)釐然具载其本末,则二百七十年间取士得失之故可覩已。”夏曾佑《小说原理》:“经文者,以简略之笔,写未知之理者也,故最难。而读书之劳逸釐然矣。”孙中山《军人精神教育》第一章:“旷观六合之内,一切现象釐然毕陈,种类至为繁伙。”
[ lí shuì ]1.晚清起实行的一种商业税。分坐厘、行厘两种,前者征货物交易税,后者征货物通过税。因税率按货值抽若干厘,故名“厘税”。又叫“厘捐”、“厘金”。咸丰 三年(1853年)起征,至1931年裁撤。康有为《上清帝第二书》:“窃闻与 日本 议和,有割 奉天 沿边及 台湾 一省,补兵餉二万万两,及通商 苏 杭,听机器洋货流行内地,免其厘税等款。”2.指厘捐及海关税。清 李鸿章《复蒋芗泉书》:“惟 沪 上……釐税所入,尽供 湘 淮 全军,东豫 数省剿 捻 之用。”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第八章第二节:“其餘釐税,除海关外,一律裁撤,曾经晓諭在案。”参见“釐捐”。
[ mì lí ]法语millimètre的音译。即毫米。
[ shī zhī háo lí,chà yǐ qiān lǐ ]指细微的失误,可导致巨大的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