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á wēi ]明察细微。《史记·五帝本纪》:“聪以知远,明以察微。”宋 陈郁《话腴》:“钟会 欲询以时事而致之罪,而 籍 终皆以沉湎避。其察微见远,寄託保身,非高出数子之上,其能脱屣於祸穽哉!”《人民文学》1979年第1期:“赵克谦 察微知著,就在青萍之末刚有风意的时候,他已经未雨绸缪了。”
[ biàn chá ]1.雄辩而详审。2.辩者与察士。
[ jiǎn chá zhǎng ]检察机关的领导人,领导检察院的工作。有权列席本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由他指定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资格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 jiǎn chá tīng ]旧 中国 检察机关的通称。清 朝末年规定设总检察厅及高等、地方、初级检察厅,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北洋军阀政府沿用。
[ jīng chá ]明 清 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明 代每六年举行一次。清 代吏部设考功清吏司,改为三年考核一次,在京的称“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明史·选举志三》:“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别致仕、降调、閒往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这位 淮安府 乃是翰林出身,放过一任学臺,后来又考取御史,补授御史,京察一等放出来的。”参阅《清会典·吏部八·考功清吏司》。
[ dū chá yuàn ]官署名。明代设 置。明太祖将前代御史台改称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长,下设一百一十个监察御史。巡按州县,考察 官吏。为全国最高的监察、弹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