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í shǐ ]谓箭射中目标。《左传·襄公二年》:“郑成公 疾,子駟 请息肩于 晋。公 曰:‘楚君 以 郑 故,亲集矢于其目。’”杜预 注:“谓 鄢陵 战,晋 射 楚王 目。”孔颖达 疏:“集,是鸟止之名;矢,有羽似鸟,故亦称集也。”后以“集矢”谓群起指摘。清 平步青《霞外攟屑·论文上·杜牧之》:“至 宋 而 石守道、刘公是 出,始议注疏,立新説,遂有集矢 康成 者矣。”《中共中央为抗战四周年纪念宣言》:“而敌人 汪逆 与亲 日 派则集矢於本党,务欲破坏之消灭之而后快。”
[ jí shǐ zhī de ]比喻众人所指摘的对象。
[ jí shì ]成事;成功。《左传·成公二年》:“此车一人殿之,可以集事。”杜预 注:“集,成也。”唐 韩愈《论淮西事宜状》:“然可集事,不可爱惜所费,惮于行刑。”明 李贽《初潭集·君臣》:“真才实学足以集事,断断乎不可以虚名胜也。”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第九章:“必有合格之人选,乃可得正当之公议,切实之信用,断非仓卒所能集事。”
[ jí shù ]多个捆扎成为一束的(多指手榴弹)
[ jí shuō ]汇集对某一古籍的诸家解说,断以己意。
[ jí sī guǎng yì ]指集中众人智能,广泛进行议论。
[ jí sī guǎng yì ]集中大家的意见和智慧,可以收到更大更好的效果。三国蜀诸葛亮《与群下教》:“夫参署者,集众思,广忠益也。” 宋许月卿《次韵陈肇芳竿赠李相士》诗:“集思广益真宰相,开诚布公肝胆倾。”
[ jí sǔn ]1.栖息的隼鸟。语本《易·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牖之上,获之,无不利。”孔颖达疏:“隼之为鸟宜在山林,隼﹝集﹞于人家高牖,必为人所缴射。”南朝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射集隼於高墉,缴大风於长隧。”2.坠落的隼鸟。语本《国语·鲁语二》:“仲尼在陈,有隼集于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韦昭注:“隼,鷙鸟,今之鶚也……楛矢贯之,坠而死也。”唐杨炯《遂州长江县先圣孔子庙堂碑》:“陈惠公集隼之庭,验蛮夷之贡赋。”参见“隼集陈庭”。
[ jí tǐ hù ]1.依一定规则合伙经营的农、工、商业者。2.若干单身的人聚在一起组成的住户。
[ jí tǐ jīng jì ]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和共同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形式。
[ jí tǐ lì yì ]1.页)、“社会利益”(2.页)。
[ jí tǐ suǒ yǒu zhì jīng jì ]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 jí tǐ wǔ ]1.多人共同表演的舞蹈,常用乐器伴奏。也叫群舞。2.形式比较自由、动作比较简单的群众娱乐性的舞蹈。
[ jí tuán ]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统治~。工商~。
[ jí tuán gòu mǎi lì ]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社会单位购买公用消费品的货币支付能力。同社会“个人购买力”相对。《中国经济年鉴(1981年)·重要经济文献和经济政策法令》:“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必须长期坚持下去。”
[ jí xiān diàn ]唐 宫殿名。开元 十三年改名 集贤殿。唐 李商隐《漫成》诗之二:“李 杜 操持事略齐,三才万象共端倪。集仙殿 与 金鑾殿,可是苍蝇惑曙鷄。”参见“集贤殿”。
[ jí xián jiāo ]传说中一种能接续弓弩断弦或刀剑断刃的胶。《太平御览》卷九一五引旧题 汉 东方朔《十洲记》:“凤麟洲 在 西海 之中……上多凤麟数万餘群。仙家煑凤喙及麟角,合煎作胶,名之为集絃胶,或名连金泥,能连弓弩断弦,连刀剑断斫。”
[ jí xián ]1.聚集贤人。2.集贤殿书院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