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èi hūn qī ]已与某男子订婚尚未结婚的女子,是该男子的未婚妻。
[ xīn hūn yàn ěr ]原为弃妇诉说原夫再娶与新欢作乐,后反其意,用作庆贺新婚之辞。形容新婚时的欢乐。
[ yōu hūn ]亦作“幽昏”。魏 晋 志怪小说中谓人与鬼结婚。如 范阳 人 卢充 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猎戏,过 崔少府 墓,与 崔 氏亡女成婚三日,后生一子。见 晋 干宝《搜神记》卷十六。后亦指非人间配偶。宋 苏轼《花落复次前韵》:“人间草木非我对,奔月偶桂成幽昏。”
[ wán hūn ]指男子结婚(多指由父母作主的婚姻)。
[ wén míng jié hūn ]旧时称不依旧习俗的新式结婚。
[ xǔ hūn ](女方的家长或本人)接受男方的求亲。
[ yín hūn ]西方风俗称结婚二十五周年为银婚。
[ yàn ěr xīn hūn ]原为弃妇诉说原夫再娶与新欢作乐,后反其意,用作庆贺新婚之辞。形容新婚时的欢乐。
[ zá hūn ]不同种族或宗教信仰的人们之间的婚姻。
[ zhǔ hūn ]主持婚礼:~人。工会主席亲自为他们~。
[ yì hūn ]说亲;商谈联姻之事。金 王若虚《太乙三代度师萧公墓表》:“年十六,父兄议婚。师曰:‘性喜出家,不愿娶也。’”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青蛙神》:“虽故却之,而未敢议婚他姓。”樊增祥《樊山判牍续编·批周清存禀词》:“此女在尔家多年,虽媳犹女,仰即妥为议婚,勿稍草率。”
[ zhǐ fù wéi hūn ]在怀孕时就为子女定下婚约。
[ zhǐ hūn ]清 制,皇族子女的婚嫁,由皇帝批定,称为“指婚”。
[ zhèng hūn ]亦作“正昏”。指符合礼制的婚配。古人一般以男子二十岁至三十岁、女子十五岁至二十岁于春秋两季嫁娶为正婚。晋 孔晁《答马昭》:“晁 曰:‘有女怀春’,谓女无礼,过时故思;‘春日迟迟’,蚕桑始起,女心悲矣;‘嘒彼小星’,喻妾侍从夫人;‘蔽芾其樗’,喻行遇恶人;‘熠燿其羽’,喻嫁娶盛饰。皆非仲春嫁娶之候。玄 据期尽之教,以为正婚,则奔者不禁,过於是月穷矣。”《诗·召南·摽有梅序》“《摽有梅》,男女及时也”唐 孔颖达 疏:“毛 以卒章云三十之男、二十之女为蕃育法,二章为男年二十八九、女年十八九,首章谓男年二十六七、女年十六七,以梅落喻年衰,则未落宜据男年二十五、女年十五矣。则 毛 以上二章陈年盛正昬之时,卒章蕃育法,虽在期尽,亦是及时。”《诗·召南·野有死麕》“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毛 传“春,不暇待秋也”唐 孔颖达 疏:“《传》以秋冬为正昬。此云春者,此女年二十期已尽,不暇待秋也。”《周礼·地官·媒氏》“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唐 贾公彦 疏:“举正昬以刺时。”
[ zǎo hūn ]身体未发育成熟或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