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í zhù ]东晋 和 南朝 时将服官役者的姓名、年限载入用黄纸书写的户籍总册,谓之籍注。凡入黄籍者可免征役。《南齐书·张岱传》:“母年八十,籍注未满,岱 便去官从实还养,有司以 岱 违制,将欲纠举。”《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元年》:“元起 在道久,粮食乏絶,或説之曰:‘蜀 土政慢,民多诈疾,若检 巴西 一郡籍注,因而罚之,所获必厚。’”胡三省 注:“谓民多诈疾,注之於籍,以避征役。”
[ guò jí ]1.超过规定的税额。2.错误的记载。
[ huì jí ]根据某些团体组织的章程,经过一定手续而取得的作为该团体成员的资格。
[ jǔ jí ]统计人口、田亩等以登记成册。《汉书·哀帝纪》:“乃者 河南 、 潁川郡 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 颜师古 注:“举其名籍也。”《汉书·东方朔传》:“乃使太中大夫 吾丘寿王 与待詔能用算者二人,举籍 阿城 以南。” 颜师古 注:“举计其数而为簿籍也。”
[ cè jí ]亦作“筴籍”。策,简策;籍,簿籍。记言记事的簿册文书。
[ chū jí ]脱离所属的名籍。宋 曾巩《再议经费札子》:“﹝三班吏员﹞略以三年出入之籍较之,熙寧 八年,入籍者四百八十有七;九年,五百四十有四;十年,六百九十。而死亡、退免、出籍者,岁或过二百人,或不及之。则是岁岁有增,未见其止也。”《宋史·文彦博传》:“崇寧 中,预 元祐 党籍。后特命出籍,追復太师,謚曰忠烈。”
[ fén jí ]古代典籍。《后汉书·郭太传》:“﹝ 郭太 ﹞就 成皋 屈伯彦 学,三年业毕,博通坟籍。”《新唐书·褚亮传》:“每暇日,访以政事,讨论坟籍,榷略前载,无常礼之间。”明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一》:“坟籍之始,肇自 羲 黄,盛於 周 汉,衍于 梁 晋,极于 隋 唐。”章炳麟《文学说例》:“两 宋 以降,斯道渐普,然有所述作,犹号曰古文辞,其称谓不能无取於坟籍。”
[ dǎo jí ]1.亦作“蹈藉”。犹践踏。《新唐书·康承训传》:“勛 军皆市人,嚣而狂,未阵即奔,相蹈藉死者四万。”《续资治通鉴·宋钦宗靖康元年》:“遥见铁骑,军士不克阵而奔,自相蹈籍,溺隍死者以千数。”2.犹欺凌。《后汉书·冯绲传》:“詔策 緄 曰:‘蛮夷猾 夏,久不讨摄,各焚都城,蹈籍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