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íng xiàn ]1.刑法。汉 王充《论衡·答佞》:“圣王刑宪,佞在恶中;圣王赏劝,贤在善中。”唐 韩愈《举钱徽自代状》:“可以专刑宪之司,参轻重之议。”《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四》:“或居台鉉,或处权衡,或列近职而预机谋,或当峻秩而掌刑宪,事分逆顺,理合去留。”2.刑罚。宋 范仲淹《奏为置官专管每年上供并军须杂物》:“既称军须,动加刑宪,物价十倍,吏辱百端,输纳未前,如负重罪。”《元典章·刑部·新刑》:“但犯大辟犯人出於不得已,身遭刑宪,瞑目而受。”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辛十四娘》:“女知陷阱已深,劝令诬服,以免刑宪。”
[ zhǎng xiàn ]1.掌管风纪法制。2.都御史的别称。
[ zhí xiàn ]1.司法,执行法令。《汉书·丙吉传》:“廷尉 于定国 执宪详平,天下自以不寃。”《北史·外戚传·常英》:“后 员 与 伯夫 子 禽可 共为飞书,诬谤朝政。事发,有司执宪,刑及五族。”唐 李嘉祐《送崔侍御入朝》诗:“十年犹执宪,万里独归春。”2.执法者。《文选·曹植<责躬>诗》:“违彼执宪,哀予小臣。”吕向 注:“言天子不忍刑我,暴尸於朝市,故违执法者,哀怜我也。”
[ zhōng xiàn dài fū ]金 代为吏部文官正五品的封阶,明 清 则为文职正四品封阶。
[ zǒng xiàn ]明 清 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御史台古称宪台,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