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í jí kē chá ]指急剧猛烈,以苛刻烦琐为明察。
[ hèng zhēng kē liǎn ]指滥收捐税,强行搜刮民财。
[ hèng zhēng kē yì ]指滥收捐税,徭役严酷。
[ kē fá ]1.犹重罚。2.谴责与处罚。苛,通“訶”。
[ kē fǎ ]烦琐的法律。《史记·高祖本纪》:“﹝ 沛公 ﹞还军 霸上。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 秦 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汉书·韩信传》:“大王之入 武关,秋豪亡所害,除 秦 苛法,与民约,法三章耳。”《后汉书·隗嚣传》:“故攻战之所败,苛法之所陷,飢饉之所夭,疾病之所及,以万万计。”
[ kē jí ]苛刻而急切。《资治通鉴·汉哀帝建平三年》:“嘉 以时政苛急,郡国守相数有变动,乃上疏。”《宋史·王嗣宗传》:“侍御史 路冲 知州事,为政苛急,盗贼羣起。”明 张居正《答巡抚郭华溪书》:“此事若非县令苛急,贼亦未必遽叛。”田志松《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在 秦 末,由于徭役苛急……激起了农民的反抗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