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罪责。
《新唐书·王忠嗣传》:“军每出,﹝ 王忠嗣 ﹞召属长付以兵,使授士卒,虽弓矢亦誌姓名其上。军还,遗弦亡鏃,皆按名第罪。”
查单字第的意思罪的意思
查组词含第的组词含罪的组词
查成语含第的成语含罪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