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命 [ lùn mìng ]
基本释义
1.定罪。《汉书·刑法志》:“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復有笞罪者,皆弃市。”颜师古 注引 晋灼 曰:“命者,名也,成其罪也。”
2.算命。清 俞樾《茶香室续钞·论命不用生时》:“旧闻 李虚中 论命,不用生时。今观《夷坚志》载,季勋 论命,亦不用生时,此异事也。”
详细释义
- 论命 [lùn mìng]
定罪。
《汉书·刑法志》:“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復有笞罪者,皆弃市。” 颜师古 注引 晋灼 曰:“命者,名也,成其罪也。”
算命。
清 俞樾 《茶香室续钞·论命不用生时》:“旧闻 李虚中 论命,不用生时。今观《夷坚志》载, 季勋 论命,亦不用生时,此异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