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词,通常是指把单个汉字与其他合适的汉字搭配而组成双音节或多音节词语,常作为初等学校语文练习内容之一,一个汉字可以和多个其他字甚至本身组成一个新词。但是要注意的是,组词时不能组人名,地名,专有名词等。
乡侯[ xiāng hòu ]
汉 制列侯爵号名。次于县侯,高于亭侯。《后汉书·赵孝王良传》:“建武 三十年,封 栩(刘良 孙)二子为乡侯。建初 二年,復封 栩 十子为亭侯。”《三国志·魏志·后妃传序》:“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比亭侯。”
乡户[ xiāng hù ]
1.泛指乡村住户。2.宋代特指有恒产的平民,主要是地主,多充官府职役。
乡化[ xiāng huà ]
趋从教化。乡,通“向”。
乡宦[ xiāng huàn ]
旧称乡村中做过官又回乡的人。
乡会[ xiāng huì ]
1.旧时在京同乡官吏及文人的集会。宋 赵昇《朝野类要·馀记》:“诸处士、大夫同乡曲并同路者,共在朝及在三学,相聚作会曰乡会。若同榜及第聚会,则曰同年会。”2.乡试与会试的并称。清 姚鼐《方侍庐先生墓志铭》:“恶世俗所奉讲章及乡会闈墨,禁其徒不得寓目。”胡朴安《<中国文学史>序》:“纂‘六经’,兼收诸儒之説;开四库,网罗列代之书。又復设乡会之科,创鸿词之举。”
乡会试[ xiāng huì shì ]
乡试与会试。
乡魂[ xiāng hún ]
思乡的心。
乡基[ xiāng jī ]
家乡或成就大业的初始之地。
乡籍[ xiāng jí ]
籍贯。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罗刹海市》:“世子过,目生曰:‘此非异域人。’即有前马者来詰乡籍。生揖道左,具展邦族。”
刑书[ xíng shū ]
1.刑法的条文。《书·吕刑》:“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汉书·刑法志》:“子产 相 郑 而铸刑书。”清 恽敬《上座主戴莲士先生书》:“嘉庆 五年前之计议,如军籍之赏罚,计簿之裒益,刑书之轻重,吏职之进退,均有可意得其符验者。”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编第四章第五节:“晋国 旧势力的代表人物 叔向,听到 子产‘铸刑书’,就去信攻击他背叛‘先王’的制度。”2.刑部尚书的简称。清 褚人穫《坚瓠十集·兵刑侍郎谑》:“景泰 中,兵刑二部僚佐会坐,时 于谦 为兵书,俞士悦 为刑书。”3.掌管文书的狱吏。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违者禁卒刑书一併重责。”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监禁》:“各犯口粮宜刑书亲看。”
刑讼[ xíng sòng ]
刑罚和诉讼。
刑所[ xíng suǒ ]
犹刑场。
刑天[ xíng tiān ]
神话人物。
刑殄[ xíng tiǎn ]
征讨消灭。
刑厅[ xíng tīng ]
掌管刑事的官吏。清 李渔《比目鱼·攀辕》:“亏得地方有幸,到了一位刑厅,年纪不过二十多岁,竟像多年的老吏一般。”
刑庭[ xíng tíng ]
刑事法庭的简称。
刑统[ xíng tǒng ]
我国封建社会刑法和刑律统类的简称。犹刑事法规的汇编兼训释。以《唐律疏议》为体例,结合当时施行的格、敕法令分类编成,自 唐 至 宋,历代沿袭。始于 唐宣宗 大中 年间的《大中刑法统类》,现仅存《宋刑统》。《资治通鉴·后周世宗显德四年》:“命御史知杂事 张湜 等训释,详定为刑统。”宋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四:“刑统皆 汉 唐 旧文,法家之五经也。”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三章第一节:“周世宗 令御史 张湜 等注释删节,王溥、范质 等据文评议,详定为《刑统》二十一卷。”
刑徒[ xíng tú ]
1.受刑之人;囚徒。《墨子·公孟》:“子亦闻乎,匿刑徒之有刑乎。”《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齐 使者如 梁,孙臏 以刑徒阴见。”唐 李白《古风》诗之三:“刑徒七十万,起土 驪山 隈。”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一章第一节:“秦始皇 怒,使刑徒三千人斫树成光山,向 湘神 表示皇帝的威力。”2.指徒刑。《隋书·刑法志》:“流役六年,改为五载,刑徒五岁,变从三祀。”
刑徒砖[ xíng tú zhuān ]
东汉 时代埋葬刑徒时所刻的文字砖,和刑徒一同埋入坑内。上刻刑徒部属、来自何地、刑名、姓名和死亡日期等内容。
刑网[ xíng wǎng ]
形容刑法的严密如罗网一样,触犯后便无法逃脱。
刑威[ xíng wēi ]
1.谓严历执法,使民畏慑。2.刑罚。
刑剭[ xíng wū ]
谓将有罪之贵族、大臣刑杀于户内,而不在市上施刑。《易·鼎》:“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剭,凶。”郑玄 注:“若三公倾覆王之美道,屋中刑之。”《新唐书·元载王缙等传赞》:“《易》称‘鼎折足,其刑剭’,谅哉!”宋 邵博《闻见后录》卷三:“王弼 注‘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以为沾濡之形也。盖 弼 不知古《易》形作刑,渥作剭。”按 王弼 本作“形渥”。明 刘基《刘仲璟长史传》:“今皇帝圣神嗣统,先生勋旧残孽,宜弗底刑剭。”
刑仵[ xíng wǔ ]
犹仵作。旧时官署中检验死伤的吏役。
刑席[ xíng xí ]
清代官署中主办刑事判牍的幕友,俗称刑名师爷。清 钱泳《履园丛话·梦幻·冥狱》:“黄 适获得 张有 一案七、八人,正欲办理,刑席他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九五回:“知县听説,心中暗想,刑席昨天料説这和尚关涉他家的事,这句话想是对了。”
刑宪[ xíng xiàn ]
1.刑法。汉 王充《论衡·答佞》:“圣王刑宪,佞在恶中;圣王赏劝,贤在善中。”唐 韩愈《举钱徽自代状》:“可以专刑宪之司,参轻重之议。”《旧五代史·唐书·庄宗纪四》:“或居台鉉,或处权衡,或列近职而预机谋,或当峻秩而掌刑宪,事分逆顺,理合去留。”2.刑罚。宋 范仲淹《奏为置官专管每年上供并军须杂物》:“既称军须,动加刑宪,物价十倍,吏辱百端,输纳未前,如负重罪。”《元典章·刑部·新刑》:“但犯大辟犯人出於不得已,身遭刑宪,瞑目而受。”清 蒲松龄《聊斋志异·辛十四娘》:“女知陷阱已深,劝令诬服,以免刑宪。”
刑象[ xíng xiàng ]
古代描绘刑罚的图像。用以公诸民众,以示儆戒。
刑械[ xíng xiè ]
用刑具械系。
刑星[ xíng xīng ]
太白星。《韩非子·饰邪》:“又非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数年在东也。”梁启雄 浅解:“尹桐阳 曰:‘刑星,太白也。’《星经》:‘太白主刑杀。’”
刑胥[ xíng xū ]
刑部的下属小吏。
刑讯[ xíng xùn ]
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审讯方法。法律禁止刑讯逼供。
刑奄[ xíng yǎn ]
1.宫刑。2.指阉人。
刑谳[ xíng yàn ]
议罪定案。
刑于[ xíng yú ]
1.见“刑于”。2.亦作“刑於”。谓以礼法对待。3.指夫妇和睦。
刑于之化[ xíng yú zhī huà ]
指以礼法对待。后用以指夫妇和睦。
刑余[ xíng yú ]
1.指宦官。2.受过肉刑的人。3.旧时也指僧人。
刑狱[ xíng yù ]
犹刑罚。《左传·文公六年》:“正法罪,辟刑狱。”《晋书·元帝纪》:“其有政绩可述,刑狱得中……各以名闻。”宋 王安石《上曾参政书》:“阁下必欲使之察一道之吏,而寄之以刑狱之事,非所谓因其材力之所宜也。”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四章:“生人刑狱之惨苦,终无由去也。”
刑责[ xíng zé ]
犹刑罚。
刑章[ xíng zhāng ]
犹刑法。
刑杖[ xíng zhàng ]
刑具,行刑用的棍棒。
刑谪[ xíng zhé ]
亦作“刑讁”。刑罚。
刑者[ xíng zhě ]
1.受刑的人。2.特指受宫刑的人。
刑侦[ xíng zhēn ]
刑事侦查:~人员。
刑侦队[ xíng zhēn duì ]
负责刑事侦缉的专门队伍。《文汇报》1984.11.25:“市公安局刑侦队在会同淮海路派出所民警侦查时,听游客反映,有个叫‘本昌’的男青年当时在现场。”《解放日报》1986.5.25:“交通队、刑侦队干警火速赶到现场,经勘察,这是被人用自行车撞死的,但肇事者已不知去向。”
刑政[ xíng zhèng ]
刑法政令。
刑职[ xíng zhí ]
掌管刑罚的职务。
刑制[ xíng zhì ]
惩罚罪犯的法规。
刑种[ xíng zhǒng ]
刑罚种类的简称。中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刑诛[ xíng zhū ]
按律诛杀;刑杀。
刑状[ xíng zhuàng ]
诉讼状。
刑灼[ xíng zhuó ]
泛指刑罚。